各市、縣開放大學,各學習中心,開放教育學院:
根據《關于開展2025年春季學期國家開放大學考點申報工作的通知》(國開考函〔2025〕4號)及《廣西開放大學考點設置管理辦法(試行)》(桂電大教〔2020〕36號)文件精神,2025年春季學期開放教育期末考試全區(qū)擬設置111個考點。其中,正式考點77個,臨時考點34個?,F(xiàn)就考點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要求
1.各單位依據擬設置的考點,結合實際工作,做好本單位所轄考點設置與規(guī)劃工作。
2.考點主考須為學習中心法定代表人、校長或副校長,如為其他在職在編人員,需在考點設置表的備注欄內說明理由,且法定代表人為最終責任人。主考和考務負責人僅能在一個考點擔任,不能同時在多個考點擔任。填寫考點設置表的經辦人應為各單位考務工作的負責人。
3.各單位根據學習中心設置管理要求認真核對并填寫《2025年春季學期開放教育期末考試考點設置表》(下稱考點設置表,見附件1)中的各項信息,確保與國家開放大學一平臺考試系統(tǒng)考點管理信息一致。如發(fā)現(xiàn)設置表信息與考試系統(tǒng)信息不一致,核準后,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修改設置表內信息或修改考試系統(tǒng)信息。修改設置表內信息需使用紅色字體,修改考試系統(tǒng)信息依據變更內容的要求進行。
4.新增正式考點、首次設置臨時考點:學習中心需填報《國家開放大學全國統(tǒng)一考試考點申報表》(下稱考點申報表,見附件2)和《國家開放大學全國統(tǒng)一考試考點申報匯總表》(下稱考點匯總表,見附件3)。學習中心對考點的保密室、考場環(huán)境、機房環(huán)境拍照或錄制視頻,連同考點申報表一并于4月8日前提交所屬市級開大進行審核,并在一平臺考試系統(tǒng)“考點管理-考點申報”處提交申請。
5.變更考點狀態(tài)(如由暫停組考的狀態(tài)申請恢復為正常使用、考點所屬學習中心或所屬單位整體組織結構的,以及因考點搬遷地址信息發(fā)生變化的)須填寫考點申報表和考點匯總表,按新增正式考點的程序進行申報。
6.考點信息變更(考點未搬遷,但因行政區(qū)域劃分調整等原因導致街道、門牌號等地址信息發(fā)生變化的,或變更其他考點信息,如主考信息、考點聯(lián)系人信息、考場數(shù)、監(jiān)控數(shù)等)無需填寫考點申報表和考點申報匯總表,在“一平臺”提交線上申請并在“申報理由”欄詳細說明變更原因即可。
7.停用考點:對于擬設置但本學期暫不組織考試的考點,在設置表“考點狀態(tài)”欄填入???,并由負責單位提交書面報告申請停用。
8.沿用已有臨時考點:學習中心在“一平臺”考點信息變更中修改考點的有效期至2025年7月6日,并在“申報理由”中寫明以往組考情況,填寫考點申報匯總表,無需提交申報材料。
二、材料提交
1.各單位統(tǒng)一收集、匯總、上報所轄考點的申報材料。
2.4月16日前將附件1、附件2和附件3的電子文檔(Word或Excel版)發(fā)送區(qū)開大考務科郵箱:kykwk@gxou.com.cn,并完成“一平臺”考試系統(tǒng)的申報工作。區(qū)開大考務科對電子文檔材料進行初審。
3.各單位根據初審意見,將符合申報條件的考點材料(簽字加蓋公章)的掃描件PDF版發(fā)送區(qū)開大考務科郵箱:kykwk@gxou.com.cn。
未盡事宜,請與區(qū)開大考務科聯(lián)系。
聯(lián)系人:謝老師、余老師
聯(lián)系電話:0771-5869132
附件:
3.2025年春季學期開放教育期末考試考點設置表(考試工作Q群內獲取)
廣西開放大學
2025年3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