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生轉入
1.2016年以前通過機要方式轉入我省的并且在《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信息網(wǎng)》查到轉入信息的考生,須在自學考試報名期間(3月1日至10日)到吉林省教育考試院辦理落籍手續(xù)(聯(lián)系電話0431-84658705)。
2.在3月上旬通過全國“轉考平臺”交換的電子檔案,考生須在3月21日至25日到我省考籍所在地教育考試機構辦理轉入手續(xù)。對轉入電子檔案信息及辦理結果進行現(xiàn)場確認,并在教育考試機構出具的《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(轉入)登記表》上簽字,完成轉入手續(xù)。未在規(guī)定時間辦理轉入手續(xù)的考生,我省將電子檔案退回轉出省。
3.轉入的電子檔案必須符合我省自學考試考籍管理規(guī)定;轉入電子檔案信息以轉出地省級教育考試機構通過全國“轉考平臺”交換的電子檔案為準,其他形式我省不予以承認。
4.轉入考生應當按吉林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專業(yè)考試計劃參加考試。轉入考生原考試合格課程與現(xiàn)考試課程替換關系,按吉林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5.轉考考生應當在我省取得??撇簧儆?門課程、本科不少于4門課程的合格成績,方可申辦畢業(yè)手續(xù)。
18~23周歲
24~32周歲
33~40周歲
其他
高中及以下
中專
大專
其他
工作就業(yè)
報考公務員
落戶/居住證
其他
自學考試
成人高考
開放大學